4.年龄要求在38周岁及以下(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男女不限;
5.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,学前教育专业、幼儿教育专业、舞蹈专业、音乐专业、美术专业、英语教育专业均可报名;
6.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,或具有教师资格证和幼儿教师专业合格证书;
7.参加园级及以上观摩课、公开课获得好评,或在园级、区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中获奖,或专业论文、优秀活动方案在区级及以上获奖,或辅导幼儿作品在区级及以上获奖,承担或参与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有阶段性成果者优先;
8.委培、定向及在岗人员,须征得原委培、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;
(1)报名时间:2016年8月26日-8月29日;
(3)报名要求:本人有效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。填报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,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,不予受理;信息不真实、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。未被聘用者材料不退还。
(4)应聘者须提供的材料:个人简历一份,本人有效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(验原件留复印件)各1份,1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。材料送至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201办公室,不受理邮寄报名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