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监护人:
请于以下时间到幼儿园二楼财务办公室202室领取幼儿学前教育助学金400元,请监护人(指海口市学前教育助学券幼儿园明细表中的监护人)带上幼儿户口本和监护人的身份证(或户口本)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。(幼儿名单张贴在各班级)
2015年3月12日
上午10:00-12:00
下午3:00-5:20
2015年3月13日
上午8:00-12:00
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一日